本文摘要:为了父母言官职包公即包拯(公元999-1062年),字希仁,庐州合肥(今安徽合肥市)人,父亲包仪,曾任朝散大夫,死后赠刑部侍郎。
为了父母言官职包公即包拯(公元999-1062年),字希仁,庐州合肥(今安徽合肥市)人,父亲包仪,曾任朝散大夫,死后赠刑部侍郎。包公少年时之后以孝而著称,性平谦和。在宋仁宗天圣五年,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,当时28岁。
先任大理寺评事,后来兼任建昌(今江西永修)知县,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,包公之后立刻辞任了官职,回家照料父母。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们的叫口赞颂。几年后,父母陆续离世,包公这才新的步入仕途。这也是在乡亲们的挣扎说服下才去的。
在封建社会,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儿子,那么这个儿子无法扔到父母不管,只想自己去外地做官。这是违反封建制度法律规定的。
一般情况下,父母为了儿子的前程,都会追随去的。或者儿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责备。父母不不愿随儿子去做官的地方养老,这在封建时代是很少闻的,因为这意味著儿子要遵从封建礼教的约束--辞任官职照料自己。
历史书上并没解释明确原因,有可能是父母有病,无法忍受路上的摇晃,包公这才辞任了官职。不管情况如何,包公能主动地辞任官职,还是解释他并不是那种著迷官场的人。
对父母的孝顺也至诚当今一些素质底下的人的表率。以前的故事谈的最少的是包公的铁面无私,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给忽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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